展览会消防审批
在交易会展馆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,必须在举办前向广州市公安消防局申报消防审批事宜,在取得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批复同意后方能举办。有关报批手续和程序如下:
一、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保卫处消防科申报。
(一)申报材料:
1、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
2、 举办展览会的报告、展览会的消防管理制度、展览会的灭火疏散预案
3、 举办展览会的工商批文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 展览会的摊位平面图,要求标明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、宽度尺寸。通道设置要求:展馆设置3条通道的,中间为主通道,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,两边的副通道不小于2.5米;展馆设置2条通道的,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;展馆只设置1条通道的,通道的宽度不小于5米。(注:请各主办单位在售卖摊位前,将摊位设置图报保卫处消防科审核,以避免摊位售出后,因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使主办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产生矛盾)
5、 特装摊位图纸。包括: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电路图、效果图、使用装修材料的文字说明以及装修单位联系电话、联系人
(二)报送保卫处消防科时间:A、有特装的展览会,进场前1个月报送材料;B、没有特装的展览会,进场前10天报送材料。
(三)报送公安消防局时间: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保卫处消防科初审同意,取得消防初审意见后,在进场前7天,送广州市公安消防局。
二、向广州市公安消防局申报。
(一) 申报材料:
1、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
2、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保卫处消防科对展览会的初审意见
3、 举办展览会的报告、展览会的消防管理制度、展览会的灭火疏散预案
4、 举办展览会的工商批文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5、 展览会的摊位平面图,要求标明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、宽度尺寸。通道设置要求:展馆设置3条通道的,中间为主通道,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,两边的副通道不小于2.5米;展馆设置2条通道的,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;展馆只设置1条通道的,通道的宽度不小于5米。(注:请各主办单位在售卖摊位前,将摊位设置图报保卫处消防科审核,以避免摊位售出后,因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使主办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产生矛盾)
6、 特装摊位图纸。包括: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电路图、效果图、使用装修材料的文字说明
7、 公安消防部门对展览馆的建筑消防审核材料
(二) 报送市公安消防局时间:在进场前7天,将申报材料送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一楼大堂申报窗口
(三) 领取批复时间: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
(四) 市公安消防局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
三、领取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消防检查意见书后,复印一份送保卫处消防科备案。
四、开幕前1天,市公安消防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展览会进行安全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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