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展
1、展会结束的当天中午12:00后方能进行撤展,此前不得将展品搬离展场。
2、参展商如有租用灯具、衣架、电器、影视设备等,请在撤展前按展会指定的时间、地点,办理退押金手续。
3、参展商应将所有展品撤出展馆,不得将其展品砸毁并弃掷于展馆内;制造人为展品垃圾者将予罚款。
4、暂时不便带走的展品,可委托中国对外贸易中心(集团)展会服务部(仓储运输部)存放或回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