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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展


1、展会结束当天按组展机构通知的撤展时间进行撤展,此前不得将展品搬离展场。

2、参展商如有租用灯具、衣架、电器、影视设备等,请在撤展前按展会指定的时间、地点,办理退押金手续。

3、参展商应将所有展品、废弃物撤出展馆范围以外,不得将其展品砸毁并弃掷于展馆内或展馆外围广场马路等地域;制造人为展品垃圾者将予罚款。

4、暂时不便带走的展品,可委托中国对外贸易中心(集团)展会服务部(仓储运输部)存放或回运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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